羅馬書12章最常被提到的通常是「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」跟「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」這兩節經文,但我今天要談的是後面兩處。

12:3b 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;要照著 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,看得合乎中道。
12:4  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,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。
12:5  我們這許多人,在基督裏成為一身,互相聯絡作肢體,也是如此。
12:6  按我們所得的恩賜,各有不同。

神並沒有創造一些超級基督徒來完成教會所有的工作(雖然這樣比較有效率),反而是給每個人不同的恩賜,然後叫大家彼此配搭,一起建立教會,也建立自己 (弗4:16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,百節各按各職,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,便叫身體漸漸增長,在愛中建立自己)。這是不是很妙?當我反覆思想這段經文時,才慢慢感受到耶穌的心意是要我們去建立「人」,一切的事工本身並沒有太大的意義,唯有當「人」被造就被建立時,事工才有意義。

9~21節是我覺得真的很受用的信徒準則,單講「愛人如己」有時候覺得很虛空,但這些準則就像一面鏡子,常常讓我們照照自己。奇妙的是,當我一條一條反省下去的時候,心中竟然沒有為那麼多做不好的事感到自責,反而卻被神的喜樂所充滿,我彷彿聽到主跟我說:「你還可以做得更好!」

12:9 愛人不可虛假。  ~  我們不是為盡責任才來愛人
      惡,要厭惡;善,要親近。 ~ 我有沒有躲避遠離惡事?
12:10 愛弟兄,要彼此親熱;恭敬人,要彼此推讓。 ~ 我愛人真誠嗎?
12:11 殷勤,不可懶惰;要心裏火熱,常常服事主。 ~ 我真的殷勤嗎?   
12:12 在指望中要喜樂;在患難中要忍耐;~ 我會不會常常失去盼望?
      
禱告要恆切。~ 神都知道我有沒有偷懶?
12:13 聖徒缺乏,要幫補;客,要一味地款待。~ 我待人慷慨嗎?
12:14 逼迫你們的,要給他們祝福;只要祝福,不可咒詛。 ~ 我能原諒人嗎?
12:15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;與哀哭的人要同哭。
12:16 要彼此同心;不要志氣高大,倒要俯就卑微的人(人:或譯事)。
       不要自以為聰明。
12:17 不要以惡報惡;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。
12:18 若是能行,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。
12:19 親愛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(或譯:讓人發怒);
       因為經上記著:「主說:『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。』」
12:20 所以,「你的仇敵若餓了,就給他吃,若渴了,就給他喝;因為你這樣行
       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。」
12:21 你不可為惡所勝,反要以善勝惡。

保羅是建造人的使徒,我們的神是建造人的神!
我真喜歡讀羅馬書第12章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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