戴牧師這個主日提到「經歷神的七項實況」,這「實況」二字下得很讚!我們的信仰不是理論,我們的神是可以經歷,也必須去經歷的!
預備好今年要經歷神的大愛與大能了嗎?把你「天國支票」所列的事項套進去看看,然後求問神你需要做些什麼?
1. 神常常在你身處的環境中作工。
你先要理性上單純地相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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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5:8清心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得見 神。
Blessed are the pure in heart: for they shall see God.
我們為什麼常常都不得見神?希望以下倪柝聲弟兄講章的摘要能對我們有幫助:
基督徒若願意專一的讓神在他們裏面作工,頭一步就得將他們的心轉向神。神在許多人身上沒法子作工,是因他們的心不在神身上。說他們不要主,他們卻要主,但他們也要主以外的東西。年長姊妹們要主,也要孩子,還要給孩子找個好妻子。許多人又愛主又愛錢財,還要聖徒們的敬愛。他們到會所擦凳子,表明他們的確愛主;但他們擦了凳子,若是負責弟兄沒有稱讚幾句,他們的心就不舒服。所以,說他們不愛主,冤屈他們;說他們愛主,冤枉主。他們裏頭真是複雜。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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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12章最常被提到的通常是「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」跟「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」這兩節經文,但我今天要談的是後面兩處。
12:3b 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;要照著 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,看得合乎中道。
12:4 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,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。
12:5 我們這許多人,在基督裏成為一身,互相聯絡作肢體,也是如此。
12:6 按我們所得的恩賜,各有不同。
神並沒有創造一些超級基督徒來完成教會所有的工作(雖然這樣比較有效率),反而是給每個人不同的恩賜,然後叫大家彼此配搭,一起建立教會,也建立自己 (弗4:16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,百節各按各職,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,便叫身體漸漸增長,在愛中建立自己)。這是不是很妙?當我反覆思想這段經文時,才慢慢感受到耶穌的心意是要我們去建立「人」,一切的事工本身並沒有太大的意義,唯有當「人」被造就被建立時,事工才有意義。
9~21節是我覺得真的很受用的信徒準則,單講「愛人如己」有時候覺得很虛空,但這些準則就像一面鏡子,常常讓我們照照自己。奇妙的是,當我一條一條反省下去的時候,心中竟然沒有為那麼多做不好的事感到自責,反而卻被神的喜樂所充滿,我彷彿聽到主跟我說:「你還可以做得更好!」
12:9 愛人不可虛假。 ~ 我們不是為盡責任才來愛人
惡,要厭惡;善,要親近。 ~ 我有沒有躲避遠離惡事?
12:10 愛弟兄,要彼此親熱;恭敬人,要彼此推讓。 ~ 我愛人真誠嗎?
12:11 殷勤,不可懶惰;要心裏火熱,常常服事主。 ~ 我真的殷勤嗎?
12:12 在指望中要喜樂;在患難中要忍耐;~ 我會不會常常失去盼望?
禱告要恆切。~ 神都知道我有沒有偷懶?
12:13 聖徒缺乏,要幫補;客,要一味地款待。~ 我待人慷慨嗎?
12:14 逼迫你們的,要給他們祝福;只要祝福,不可咒詛。 ~ 我能原諒人嗎?
12:15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;與哀哭的人要同哭。
12:16 要彼此同心;不要志氣高大,倒要俯就卑微的人(人:或譯事)。
不要自以為聰明。
12:17 不要以惡報惡;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。
12:18 若是能行,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。
12:19 親愛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(或譯:讓人發怒);
因為經上記著:「主說:『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。』」
12:20 所以,「你的仇敵若餓了,就給他吃,若渴了,就給他喝;因為你這樣行
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。」
12:21 你不可為惡所勝,反要以善勝惡。
保羅是建造人的使徒,我們的神是建造人的神!
我真喜歡讀羅馬書第12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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雅各書1:27 在神我們的父面前,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,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,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。楊雀姊妹今天的證道分享好感人的,我們的神是看顧孤兒寡婦的神,如果我們連這個都做不到,說自己是基督徒好像有些羞愧。趕緊上
世界展望會的網站看一下,也來加入資助兒童的行列:
世界展望會資助兒童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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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週讀到使徒行傳保羅第三次的宣教之旅,若沒有地圖,只怕是越唸越亂,越唸越心虛。參考下面這張地圖吧!如果字看不清(放大只剩一半),可以下載到電腦上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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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:14 使徒在耶路撒冷聽見撒馬利亞人領受了 神的道,就打發彼得、約翰往他們那裏去。
8:15 兩個人到了,就為他們禱告,要叫他們受聖靈。
8:16 因為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一個人身上,他們只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洗。
8:17 於是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,他們就受了聖靈。
這是聖經中少數幾處我覺得沒有滿意答案的經文,腓利在撒馬利亞都可以行醫病趕鬼的神蹟了,他在那裡卻只是「奉主耶穌的名」為他們施洗;一直等到彼得、約翰來才「受了聖靈」,在使徒行傳中我們可以見到多處受聖靈與洗禮不一定同時發生,聖靈的運行方式還真不易測透呢!
以下摘自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,參考一下:
http://www.ccbiblestudy.org/New%20Testament/44Acts/44GT08.htm【徒八15~17】教會的兩位代表,彼得、約翰抵達之後,便為信的人禱告,叫他們受聖靈,並為這緣故按手在他們頭上。路加解釋說,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一個人身上(見十44,十一15同樣的話)。他們只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洗147。這也許是使徒行傳中,最特殊的一句話了。其它經文中,總是說人奉主名受洗就必受聖靈二38)。十九1~7以弗所的十二個人又不同,他們並未奉耶穌的名受洗。按手並沒有與受聖靈相提並論,除了十九6的特別情況之外。另一方面來看,聖靈可以在受洗之前降下(十44~48)。因此,受聖靈與洗禮不一定同時發生。那末,為什麼這次聖靈暫時沒有賜下呢?所謂按手是第二次受聖靈,可能帶來特別的屬靈恩賜一說,絕無可能性;第16節明明否定這個說法。聖靈也不一定要使徒按手才賜下,因為在別處沒有按手,也有聖靈賜下(二38);有時十二使徒根本不在場(九17)。還有,腓利為埃提阿伯太監受洗時,就接受了聖靈,並沒有其它步驟。祇有兩種解釋可能正確。第一,神在彼得、約翰未來之先,暫且保留不賜下聖靈,為要使撒瑪利亞人完全與耶路撒冷的信徒集團契合──他們乃是在五旬節接受聖靈的。這看法可從哥尼流受聖靈的情形得著支持;彼得明明作證,說聖靈降臨在他們身上,正如起初臨到門徒身上一樣,兩種經歷是一致的十一15~17)。第二個觀點則認為,撒瑪利亞人的回應與委身有缺失,他們未受聖靈便表明了這一點(鄧恩Baptism, pp.55~68)。鄧恩說,撒瑪利亞信徒需要確據,就是他們已經真正被信徒團體接受,然後他們才能完全相信。可是,這裡必須強調,路加從沒有這樣說過。而且,這裡也沒有說他們的信心有什麼缺憾,要補充修正才可以受聖靈,彼得、約翰並沒有向他們講道,祇是為他們禱告,求神賜聖靈給他們。這樣看來,第一個觀點較可取。留意這裡的前提,一個人有沒有受聖靈,可以看得出來。這必然與屬靈的恩賜有關,(例如十46便印證了十45)。當然這並不能證明每次都有屬靈恩賜的彰顯,而其它較不突出的用語,如喜樂的感受,也足以作為聖靈同在的明證(十三52,十六35;帖前一6)。──《丁道爾聖經注釋》 急躁的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1,217)
今天讀到列王記下第10章出現了一個人物叫「約拿達」:
10:15 耶戶從那裏前行,恰遇利甲的兒子約拿達來迎接他,耶戶問他安,對他說:「你誠心待我像我誠心待你嗎?」約拿達回答說:「是。」耶戶說:「若是這樣,你向我伸手」,他就伸手;耶戶拉他上車。
10:16 耶戶說:「你和我同去,看我為耶和華怎樣熱心」;於是請他坐在車上,
這「約拿達」到底是何許人物?耶戶好像挺尊重他的!上網查了一下:
1) 利甲族屬基尼人的後裔(代上二:55),與摩西的岳父有血緣關係,本不是以色列人;約拿達可能是知名的族長,當時的領袖耶戶知道他,推重他。按照法裡克(Frick)的評價,利甲一名是與戰車製造業或駕車者,以金屬加工、修理戰車和兵器為業(見以下補充說明)。
2) 聖經中另一次「利甲的兒子約拿達」出現在耶利米書35章,利甲族的後裔遵守約拿達的吩咐:『你們與你們的子孫永不可喝酒,也不可蓋房、撒種、栽種葡萄園,但一生的年日要住帳棚,使你們的日子在寄居之地得以延長。』先知藉這個忠誠、順服的民族為榜樣,指責以色列對神不忠不信的態度。
3) 由這兩段經文推論:約拿達可以列為同耶戶開國立基的元老,卻未在新王朝任官受爵。他是個聰明人,看見耶戶雖然勇武激進,卻是以暴易暴,所行的與亞哈家差不多。因此智慧敬虔的約拿達,不僅自己身體力行,潔身引退,也給子孫立下了規律:過遊牧生活,家無恆產,不栽種葡萄園,一生只住帳棚。
補充說明:
利甲族自稱遵行利甲的兒子約拿達之命令,過遊牧生涯,在帳棚中居住。他們不可建屋,不耕田,也不喝酒。按照法裡克(Frick)的評價,他們不是信奉基要主義,鄙棄猶大城市的腐敗宗教,而是遊行的工匠,以金屬加工、修理戰車和兵器為業。他的理論一部分是根據烏加列和亞蘭文獻。在這些文獻中,利甲一名是與戰車製造業或駕車者有關(見:王下十15,耶戶對約拿達的邀請)。在多人集居之處的邊緣地帶獨立生活,容許利甲族人隨工作移棲,不受地方政府或賦稅所限制。拒絕喝酒的緣故可能是防禦性措施,避免醉酒的成員洩漏秘傳技巧。他們忠於先祖遺訓,與西底家年間的叛盟背約構成強烈的對比。──《舊約聖經背景注釋》
資料出處:
聖經網 父親持久的遺產 http://www.aboutbible.net/WT/WT268.html
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://www.ccbiblestudy.org/Old%20Testament/24Jer/24GT35.htm 急躁的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2,68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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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曉諭摩西的律例典章中有許多是照顧窮人與社會弱勢群體的。奇妙的是這些律例典章都沒有罰則,神就是應許要賜福給那些信靠祂、遵行祂命令而行的子民。所以基督徒在地上的責任不只是十一奉獻而已,照顧經濟上的弱勢也是神要我們去行的。社會公義不只是靠政府,更是要靠我們每天所說所做的來影響改變社會。
惟願神的百姓都能夠從其中更多明瞭神的心意,按神的旨意而行。
1) 不可以欺負社會弱勢群體
出23:6 「不可在窮人爭訟的事上屈枉正直。」
利19:14 不可咒罵聾子,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,只要敬畏你的 神。我是耶和華。
申24:14,15 「困苦窮乏的雇工,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裏寄居的,你不可欺負他。」要當日給他工價,不可等到日落─因為他窮苦,把心放在工價上─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,罪便歸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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