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晚的討論由志強帶領。志強的引言先從他住在加拿大的弟弟的教會生活開始:
「信仰帶到生活當中,不然很難把人留住。......
先從家庭開始,放些夫妻、家庭講座的DVD,辦辦聚餐;探訪後與副組長喝咖啡。」
「到小組沒有壓力,信仰即生活。」
這樣的理想是挺好的,但有組員看到過度強調生活化,擔心會不會讓信仰變得世俗化(或應該說以人為中心而不以神為中心)。如果教會給大家太多空間,這樣做也行,那樣做也行,那教會就容易變得散漫,沒有能力。
耀坤説:「活出豐盛的生命不一定是凡事富足,在患難中對信仰不喪失信心,這也是能吸引人的生命。」或者是像自奮所自述:「沒有信仰時生命沒有盼望,有信仰之後就完全不同。」這也會吸引世人的目光。
明仁還是把傳福音的主題給帶了出來,他回想從前在基隆開拓教會時:「真倚靠上帝,我們會更多經歷 祂。」在開拓教會的時候,似乎比較不會有我們這"承平"時期的信心危機。
其實我們需要把大使命再好好研究一次:
「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、子、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。
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,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」
大部份的教會常常只著重在前半部,把多少人受洗當作是重要指標;卻很少看到教會花時間花精神來教訓會友如何遵守神的命令,如何當一個好門徒。會友會不會被暗示只要受洗了就可以等著上天國?會不會覺得作主門徒只是選項之一而已?
我同意宇生上個星期所說的:「作門徒是不能強迫的。」但這中間是否有矛盾?究竟如何解釋?
「作主門徒」,「豐盛的生命」與「傳福音」是不是有絕對必然的關係?我們下週五談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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