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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教會聚會的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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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這人就是愛我的;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向他顯現。

部落格全站分類:攝影寫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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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0月 30 週四 200816:19
  • 「台北葛福臨福音節慶」今天登場!


昨天晚上有去自由廣場參加禱告,超感動的!
好久沒有在主面前這樣痛哭流涕了。
再努力邀請吧!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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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個人分類:神的教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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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0月 29 週三 200823:56
  • 10/24 如何傳福音(三)根據主是罪人的朋友

今天是大聚會,小組來了兩位新朋友。一位是陳燕珠(上週已參加過偉寅小組聚會),她的女兒和兒子跟世媛家映婷心婷在力行國小是同屆同學;另一位是鄧明祥鄧大哥,他是凱鈴在社區大學彩色鉛筆畫課程的同學,凱鈴請他來教小朋友畫漫畫。 聚會時,燕珠分享了許多自己的想法和看法。挺好的,對我們這些久未和非信徒談信仰的人,應該算是有點衝擊。鄧大哥在後半段也加入我們,可惜沒有什麼機會跟我們分享,希望他以後能常來,讓我們可以更多認識他。 本週教材還蠻適合,慕道友讀的,摘要如下: 得救不需大量真理,只需誠心到神面前
在前一篇信息裏,我們從新約中看見,許多人的得救,都不是那麼清楚的知道福音的真理。許多傳福音的人被傳統的遺傳所影響,以為非要用大量的真理,把福音講得透徹清楚,解決人的難處,人纔能得救。因此許多作工的人,就不盼望人立刻得救,總想要叫人明白大量的道理,因而使人的得救往後拖延了。另一面,因著傳福音的人是這樣的態度,罪人自己也就遲延他們的定規。他們以為自己總要清楚一點福音,多明白一點聖經的道纔行。所以他們常因著不明白福音,就耽延了自己的得救。
但是我們若有經歷、有研究,就會看見,凡是人得了不多的真理,只是簡單的從心裏出去,碰主一下而得救的人,他在主面前的品質,比聽明白了詳細真理纔得救的人,要強得多。所以人要得救,他要有多少的真理,纔能叫他的心往神面前去,這是我們傳福音時所該注意的。聖經中所有得救的人,都不是明白了相當多的真理後纔得救的;乃是只認識一點點,就足彀使他們到神面前來。所以我們傳福音,並不要用大量的真理,只要用少許的真理就彀了。至於少到何等程度,就要自己斟酌;無論如何,只要人明白到一個地步,是能叫他的心往神面前去的,就行了。
要花工夫研究人如何得救

我們要先問問自己:到底我是明白了多少聖經的真理而得救的?我們看聖經的例子,並研究自己和別人得救的例子,就能知道:許多人總不過只聽了兩三句福音真理的話,就得救了;有的人甚至是聽了毫不相干的話而得救的。所以人得救,的確不在乎聽了多少救恩的話。我們作工的人要有一本簿子,要記錄某人是因某句話而得救的。然後我們就能有結論,就知道人得救,都不是因著長篇大論的話,乃是因著一兩句話,他的心出來摸主一下就成了。當你這樣一個一個研究以後,你傳福音就有智慧了。我們多研究之後,就能看見,世界上的人都差不多,沒有多少種可以分。對於接受福音這件事,世界上差不多只有幾種人。某種的人聽這種的話,就能得救;某種的人聽那種話,也差不多就能得救。世界上的人是有典型的,而且人的型不多。某種人是有某種脾氣的,他是因著某句話得救的;以後你一看見同樣的人,就可以用同樣的話叫他得救。所以救人的事,也需要花工夫去查考、研究,這樣我們就能成為很會領人得救的人。
耶穌是罪人的朋友
朋友是在正規關係之外的關係
聖經上有一句話說,主耶穌是罪人的朋友。(太十一19。)朋友的意思是甚麼呢?朋友就是在正規的關係以外所愛的人。所以在正規關係以外的關係,那種不講地位的關係的,就叫作朋友。比如主人和僕人、丈夫和妻子、兄弟、父子等,都是正規的關係;而朋友就是在這些正規關係以外,另有極親密的關係的。所以作朋友的意思是說,沒有那一個正規的關係,兩邊乃是在正規的地位之外相愛相交的。所以有些人在正規的關係上是父子的關係,但也可以在這之外,有朋友的關係。這就是雙方不講地位的關係。
罪人可不按正式手續到主面前
主是神,我們是人,主是救主,我們是罪人,這都是正規的關係;但主也樂意在這些正規關係之外,與我們有朋友的關係。因此聖經說,亞伯拉罕是神的朋友。(代下二十7,雅二23下。)神所以能和亞伯拉罕作朋友,乃是神把祂神的地位放在一邊,亞伯拉罕也把他人的地位放在一邊,這樣兩邊就能作朋友。主耶穌是救主,我們是罪人,這是正規的關係。在這正規的關係上,就有正規的手續,譬如罪人必須相信、受浸纔能得救,這些乃是正規關係上的事。但聖經有一句奇妙的話,就是主耶穌是罪人的朋友。這是一件大事。這就是說,主耶穌在救主和罪人的正規的關係以外,和罪人另有朋友的關係。這也就是說,一個罪人可以不按拯救的正式手續,而照朋友的關係,先和祂商議說,『你怎樣讓我得救?』換句話說,罪人可以不按正規得救的手續,如悔改、認罪、相信、接受、受浸等,而接受祂作救主。按普通而言,一個罪人必須履行這些手續,纔能得救。但感謝主,祂也是罪人的朋友,我們可以按朋友的關係,來到祂面前。
我們這些罪人,雖不按正式手續,卻也可以按朋友的關係來到救主面前,來求祂幫助。譬如聖經上有一個人想要信主,卻信不來,就流淚向主說,『我信不足,求主幫助。』(可九24。)這個人信心不足,仍然可以來到主面前,求主幫助。這就是朋友的關係。又譬如在路加十八章十八至二十三節,說到一個少年的官想要承受永生,主要求他變賣一切賙濟窮人,並且跟從祂。那少年官因為不能變賣一切,就憂憂愁愁的走了。主要求他變賣一切,這乃是正規關係上的正式手續;而少年官感覺不能作到,他就應當立時以主為朋友的關係,來到祂面前和祂商議說,『我作不來,怎麼辦?求主幫助我!』主就必定幫助他。可惜他不用朋友的關係和主商議,結果只有憂憂愁愁的走了。
朋友關係是無條件的
因著主耶穌是所有罪人的朋友,所以罪人可以坦然的照著他的本相來到主面前,與主商議,求主幫助。本來罪人按著正式手續來到主面前,是有條件的;但罪人若是以朋友的關係來到主面前,則是毫無條件的。所以罪人可以坦然無懼的照著本相來到主面前。比方一個父親所要求於兒子的是順服;兒子若不順服,就與父親在正規的關係上出事情。但在正規的父子關係之外,兒子可在朋友的關係上問父親說,『我順服不來,怎樣辦?求你幫助。』父親就也可以在朋友的關係上告訴兒子,怎樣就可以順服了。這樣,朋友的關係就可以幫助正規關係的不足。所以傳福音的人,儘可以讓罪人在任何的情形中而得救;甚至連得救的條件也可忘記,就是那樣無條件的,把罪人帶到主面前來。
罪人以主為朋友,這是福音的第一步;而罪人以主為救主,就是福音的成就。有人也許問說,『若有人不相信有神,怎能到神面前來?』人不相信有神,也可以來到神面前。以正規關係而言,人非信有神,就不能到神面前來;(來十一6;)但人只要求神,神就能拯救。人以為非得有相當的信仰,纔能到主面前來;其實不然。主耶穌是罪人的朋友,任何人只要肯來就行。人到救主面前,按正規關係,非悔改不行;但人來到作罪人朋友的主面前,不悔改也行。我們傳福音,若能根據主是罪人的朋友,就能馬上把罪人帶到主面前。我們若能把罪人推到主面前,就能叫他們碰出事情來。

無論怎樣的人都可到主面前來
我們要讓主自己在罪人身上作事情,不要按自己的觀念傳福音。地上沒有一個罪人是不可以禱告的,也沒有一個罪人的情形是不能帶到主面前的。不管人犯甚麼罪,無論人是甚麼種人,都可到主面前來,因為主乃是罪人的朋友。人能悔改,人能不愛世界,都是聖靈的工作。我們若認識主是罪人的朋友,福音的品質就要被拔高,福音要有大更改。在這件事上,我們自己要先有深刻的把握,自己要先相信,然後傳福音的時候,就能帶許多人到主面前來得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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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個人分類:牧區小組記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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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0月 27 週一 200821:18
  • 2008.10.26葛福臨兒童福音節慶

昨天真去了不少人,本來應該是活動記錄的,結果卻成了人物寫真。 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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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個人分類:教會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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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0月 24 週五 200823:51
  • 10/17 如何傳福音(二)罪人得救必須心碰著主

今天是分組聚會,在志強家。 大家先分享上週福音郊遊的心得。自奮覺得帶媽媽出遊,可以感覺到她很開心。凱鈴覺得更認識雅惠的大哥大嫂,星期四跟鄭媽媽一起爬山時,談話更敞開,也更知道她說的內容。 今天教材有提到「要研究別人如何得救」,於是我們每一個人都分享了自己的得救過程。雖然大家有的都認識四五年了,但仍然有好多分享是第一次聽到。看到大家努力地回想,認真地發表,感覺真的很棒!總結一下得救過程,得到最多票的是「神的愛」,「活的信心」和 「關於世界」(忘記的話回去複習第一課  http://thomas2007.pixnet.net/blog/post/22238775)。似乎傳福音時側重這三方面會比較有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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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個人分類:牧區小組記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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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0月 22 週三 200813:23
  • 《轉載》看看主耶穌是如何傳福音的

在生活中,當一位長者即將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,或是父母要離家遠遊的時候,臨行前對孩子們所交待的事,一定是在他們心裏最重要、最放不下的事情。同樣的,當大約2000年前主耶穌升天、暫時離開這個世界一段時間的時候,主所留下的話、交待的事情,如果不是最重要的,一定也是最重要的之一了。

如果我們每一次都認真的看四福音書的結尾,我們都會知道,傳福音是怎樣重要的事情,是一件怎樣使主耶穌牽掛的事情。
看馬太福音的最後一章,“所以,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、子、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。”(馬太 28:19)
看馬可福音的最後一章,“你們往普天下去,傳福音給萬民聽。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,不信的必被定罪。”(馬可 16:15)
看路加福音的最後一章,“照經上所寫的,基督必受害,第三日從死裏復活,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、赦罪的道,從耶路撒冷其直傳到萬邦。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。”(路加 24:46)
看約翰福音的倒數第二章,“父怎樣差遣了我,我也照樣差遣你們。”(約翰 20:21)
所以,我們要傳福音。不僅因為這是主耶穌的命令,我們作為祂的門徒,要遵行;也是因為這是主最牽掛的事情,我們作孩子的,無論如何要體貼父的意思。所以,我們要傳福音,沒有藉口不傳,沒有理由不傳,沒有餘地不傳。于情、於理,我們都要傳!
那麼,我們傳福音,最好的榜樣是誰呢?當然是主耶穌自己。在日常生活裏,我們常常知道要以主為榜樣,凡事上學習主的柔和、謙卑和愛心等等。其實在傳福音上,主耶穌也作了我們最好、最完美的榜樣。從四福音書裏我們知道,在地上傳道的三年時光中,主耶穌身體力行的告訴了我們,應當如何傳講天國的福音。
“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,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。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,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。”(約翰 1:14)
(1)主耶穌傳福音的對象是非常多元化的,是沒有“歧視”的。
從種族的角度看,主耶穌傳道的對象不僅有本族的猶太人,更有外邦人。對於猶太人,包括法利賽人(尼哥底母)、撒都該人(詢問復活之事)等不同的階層和黨派。對於外邦人,包括撒瑪利亞人(井邊打水的婦人)、希臘人(女兒被鬼附的女人)等。
從社會身份看,主耶穌傳福音的物件可以說是三教九流、無所不包,有稅吏(撒該),平民(血漏婦人),知識份子(請客的法利賽人西門),富人(少年財主),窮人(捐小錢的寡婦),娼妓(被抓的行淫婦女),漁夫(主要門徒),官員(百夫長),強盜(十字架上的強盜),和無數的病人等等。
既然主耶穌傳福音是不分身份、地位、職業、貧富、男女、老幼的,是有教無類,無論遠近、親疏的,那麼我們也應當這樣行,對嗎?可是,我們是不是還有特別不願意傳講福音的物件呢?好像每一個弟兄姊妹都有的。我不願意傳福音的物件,往往是在社會上比我成功的人,是很驕傲的人,或是其他我“看不順眼”的人 ―― 主耶穌有沒有這樣做、這樣“歧視”呢?沒有!若我們願作主的門徒,體貼祂的意思,我們也當這樣的行!
(2)主耶穌傳福音是隨時隨地、無論得時不得時的。
對於主耶穌而言,行路也好,坐下也好,渡船也好,就餐也好,休息也好,處處都是傳福音的機會。主耶穌把每一個場合都變為福音的講臺,在每一個地方都看到需要拯救的靈魂。
在河邊,彼得聽到了主耶穌的講道,並且順從的撒網,從而認識、跟隨了主耶穌 ――“就俯伏在耶穌膝前,說,主啊,離開我,我是一個罪人!”(馬太 5:8)
在井邊,前來打水的撒瑪利亞婦人聽到了主耶穌的話語,知道了什麼是生命的活水,什麼是真正的敬拜,也認出了主耶穌就是那一位彌賽亞 ―― “因耶穌的話,信的人就更多了。便對婦人說,現在我們信,不是因為你的話,是我們親自聽見了,知道這真是救世主。”(約翰 4:41)
在宴席上,主耶穌和罪人們坐在一起,身邊是蒙呼召的利未和許多的稅吏,在這裏,主耶穌向世人說出祂為何要來到世上 ―― “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,有病的人才用的著。我來本不是招義人悔改,乃是招罪人悔改。”(馬太 5:31)
在大街上,主耶穌治好了血漏的婦人,使瞎子重獲光明,潔淨了麻風病人,也抬頭看到了桑樹上的罪人撒該,把他呼喚到自己的身邊,還將福音帶給撒該的全家 ―― “今天救恩到了這家,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人子來,為要尋找、拯救失喪的人。”(路加 19:9)
甚至在十字架上,主耶穌也沒有忘記拯救靈魂的需要 ―― 主對一旁被釘的犯人說,“我實在告訴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。”(路加 23:4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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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個人分類:傳福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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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0月 14 週二 200816:56
  • 10/10 淡水郊遊(上) 犇群農牧場

沒想到在台北(縣)會有這樣的農牧場,地方雖然不大,卻養了一百多頭乳牛,以及許多的動物(麝香豬、山羊等);園內還有很多的果樹,柿子、柚子、柳丁、鳳梨釋迦都有看到。 農場主人張先生、章太太很熱情,我們一行六十多人才剛到就拿出鮮奶做的包子、饅頭出來招待我們;二十分鐘的牧場介紹之後,又搬出新鮮的牛奶給我們喝, 真讓人有賓至如歸的感覺。 接下來擠牛奶是活動的高潮。大人小朋友排排坐,乖乖地聽張先生解說(下面這段影片一定要看),然後一個一個動手操作,自己擠牛奶來喝,這種體驗式教學是絕對活潑有功效的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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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個人分類:教會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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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0月 12 週日 200823:05
  • 《轉載》如何傳福音?

有一天一位信徒問牧師 ” 如何傳福音? 我很感動.........

感謝神,有基督徒願意問牧師這個問題。代表這位基督徒對傳福音還有負擔。現今有太多基督徒對傳福音沒什麼感覺,也不覺得是自己的事,認為那應該是牧師或是長老、執事、小組長的事,絕對輪不到自己。這是錯誤觀念,主耶穌基督的大使命是指” 你們要去………….”(太28:19) 你們就是包括”你我”每一個人。除非你不是信徒,否則沒有權力不去傳福音。
然而就像要在世界上生存,需要一些基本知識、能力一樣。傳福音也需要一些基本動作。分享如下。
傳福音步驟:
一、先確立自己心志:
要常提醒自己,不管得時不得時,總要傳福音(提後4:2)。當然您既然已經問”要如何傳福音”,表示您已經有這心志,這一點就不再敘述。
二、為您要傳的對象開始禱告
保羅要信徒們為他傳福音的工作來禱告(西4:3),好讓他的口在傳講基督的奧秘時能更加完備。福音的內容,其中有許多上帝的奧秘,除非神的撿選臨到,否則憑人的口舌,總是沒法讓人口裏承認耶穌基督是主的(林前12:3)。唯有先禱告,否則對方要接受福音有困難。若自己對禱告沒有太大信心,就應邀請教會其他屬靈長輩與您一起代禱。
三、開始裝備自己
一個人要生存有三樣事要作: 呼吸、吃飯、運動。要活出基督徒生命,也一樣要這三件事,呼吸就是禱告、吃飯就是讀經、運動就是服事。要傳福音先讓自己願意禱告、渴慕神的話語、自然傳福音的服事就會駕輕就熟。裝備內容有兩方面。一個就是聖經的記載,也就是”客觀的事實”。另一個就是自己從認識耶穌基督而來的”主觀經歷”,這就是傳福音的主要內容。一定要客觀主觀都有經歷且熟悉。林前15:3-8記載耶基督死又復活的內容及見證,更是要明白。
四、熟悉傳福音的方法
今日基督教書店有許多傳福音的小手冊,如福音四律、福音手、….先自已好好研讀後,有心得就能開始與人分享。其中一些經句要記熟,如羅3:23、6:23、10:9-10約3:16-17、10:10。也要多利用錄影帶, 如馮秉誠牧師所講的”科學與信仰” 對知識份子、無神論者都有助益。還有一些感人的見證集,聖經、聖地的介紹等。所以不會講,就拿別人講過的來傳福音,其實成效有時比自己講的還好。準備些點心,請朋友來家裏看DVD既簡單又有果效,不要忽略了。
五、自我信心的建立
因為我們對聖經真理可能還不太熟悉,當遇到許多人提問題,例如神在哪裡證明給我看、神蹟其實是太荒謬、耶穌真的來過世上嗎…. 自己可能無法回答,反而會變的膽怯,而不再願意去傳福音,寧願作個 ”坐禮拜” 的基督徒,那就太可惜了。所以自己要先相信”福音本身的大能”。你說了,若那人不信,是因為[十字架的道理,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;在我們得救的人,卻為神的大能。](林前1:18)不必自責,因不全是自己的無能,乃是對方心硬。
況且,保羅也說[我說的話、講的道,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,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,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,只在乎神的大能。](林前2:4-5)
六、福音的內容
一個人能由罪得到救贖、從被綑綁到釋放、從死到生,這些全然是恩典,也是每一位相信的人都保證能得到了,因為這是神的應許。一個人如何得恩典,不是靠行為,乃是靠信心。要用信心作兩件事(1)承認自己是罪人(2)認識唯有耶穌基督到世上為人死,經過三日又活過來了,祂勝過了死亡(罪帶來的死亡)。使所有相信耶穌基督的人一樣,他必要從罪中死的樣式,變成與基督一樣的活過來了。也就是所謂[若有人在基督裏,他就是新造的人了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](林後5:17)所以,相信的人,就會披戴耶穌基督了,就好像穿上基督一樣,從此不再被看為罪人。(加3:27)
七、要注意自己的行為、舉止、說話
保羅對腓立比教會信徒說[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](腓1:27)。未信的人在世上看不見耶穌基督,卻看見了’基督徒”。我們代表基督在世上傳祂的福音,可是若無法作美好的見證,所傳的將白費。保羅對信徒說,你們信心的所作所為,就是為他寫的最好的推薦信,從信徒的表現,可以知道就是傳福音作好的方法。簡單舉例,若能每週甘心樂意去載人來教會聚會,這樣的對象,相信最後對方一定會因著感動而接受福音的。
八、當對方有意要接受福音時
馬上帶領對方作決志禱告,求主耶穌進入他的心,也讓他明確的確認”耶穌是主”(羅10:9-10),要堅定對方心裏所信,並且口裏願意承認,更要恭喜對方已得永生的應許,成為一位重生的人了,然後要對方開始準備心接受洗禮。最好打鐵趁熱,明天就開始一對一帶領對方讀聖經(或是讀一些現成的基督徒造就書籍)。
盼望牧師的這些心得讓有心傳福音的您有些幫助。
願上帝賜福您手所作的工。
若是你還是一時無法領會,就學學彼得的弟弟安德烈,他最會把人帶到主耶穌的面前。其實這不失為最簡便、也是很有效的方法。您只要願意花時間、用交通工具去載人來教會聚會,相信可以由其他的弟兄姊妹為你作你不熟悉的那一部分工作。但願我們能分工合作,恩賜互補,相信有心人總要為主成就大事,就像五餅二魚裡面的小孩子一樣,讓我們保有”單純獻上的心” & “給主用” 就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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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個人分類:傳福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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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0月 06 週一 200821:48
  • 我看「海角七號」

可曾聽過這樣的自我介紹?
『我叫洪國榮,170公分、75公斤,
今年60歲,我最大的興趣,
就是吵架、打架、殺人、放火。』

『而我最大的心願?
就是把整個恆春放火燒掉,然後把所有年輕人叫回自己家鄉,
重新再造,自己做老闆,別出外當人家夥計。』

這幾週新聞中唯一正面的,大概就只有不斷刷新票房記錄的「海角七號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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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個人分類:要感動,要幸福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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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0月 04 週六 200811:03
  • 10/03 如何傳福音(一)傳福音的六條路

今天是分組聚會,在自奮家。 敬拜時,凱鈴就帶我們為屬靈認領名單上面的朋友禱告。這是很重要的提醒,花時間關心他們、與他們作朋友很重要,但背後的禱告才是屬靈爭戰的關鍵。 然後耀坤帶領「傳福音的六條路」,非常有領受。如果我們每年都花幾個禮拜像這樣有系統地重新認識福音,分享個人經驗的話,傳福音對我們就不會再是一種壓力了。討論摘要如下: 教會歷史這麼多年來,神所用來傳福音的人,也都是有幾條路,用以得著罪人。消極方面:(一)關於罪;(二)關於刑罰;(三)關於世界。積極方面:(一)關於神的愛;(二)關於神的義;(三)關於活的信心。 壹 關於罪
傳福音的人用這一條路,是著重傳講罪的可惡,為要讓罪人能覺得罪,而自責,叫人為罪責備自己。你要讓人有罪的感覺,讓人看見罪是污穢的,讓人覺得有罪的壓力。你不只是傳講罪這名詞,更是要讓人感覺罪的痛苦,感覺罪的可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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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個人分類:牧區小組記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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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9月 28 週日 200814:08
  • 《企劃》2008.10.10 淡水山林賞景一日遊


 10/10 決定到淡水(靠北投)的山上辦活動去。 早上8:30集合,開車約10:00到「犇群休閒農場」。會有農場導覽 (品嚐新鮮的乳品及親近可愛美麗的動植物及乳牛)及體驗擠牛奶、餵小牛的活動。 http://www.cow251.com/ 12:00到「趕路的雁」庭園咖啡餐廳 享用美味的午餐 ,在美麗悠揚的音樂中聆聽生命的故事。「趕路的雁」是更生人的中途之家,午餐時他們會帶詩歌,還有一些生命的見證(放心,不會太嚴肅到嚇到你朋友)。你可以到以下網站更多了解他們:  http://www.flying-life.com/ 3:00以後建議小團體分別行動,可以:
◎在「趕路的雁」
   製作天然手工精油香皂(純天然萬紫千紅的馨香之氣)
   下午茶悠閒陶醉,淡水夕照無限好(淡水夕照日落山景最佳觀景點)
◎到淡水或關渡騎腳踏車
◎到北投洗溫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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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個人分類:牧區小組記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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